说到底,还是一场利益的博弈,一场事关全球基因测序产业格局的战争。

美国商务部近期将37个实体列入贸易黑名单,其中包括中国企业华大基因旗下的两个部门,称其通过“收集和分析基因数据”来协助中国政府的监控计划。

戴着黑眼镜,打着黑算盘,看什么都是黑的,干什么都难敞亮。

监控,本是美国的专长。美国曾打着“疫苗接种”的旗号在巴基斯坦收集DNA样本,追捕本·拉丹,给当地百姓造成的心理阴影至今仍在。扒一扒美国的黑历史,用“流氓”手段搞监控、搞商战司空见惯。

这次“拉黑”,不过是再次延续其一以贯之的逻辑:维护自身的政治利益和全球霸权地位。


拒绝“卡脖子” 美企跌落神坛

如同芯片之于通信行业,基因测序仪是整个基因产业链的核心。如果说“华大基因”是基因界的“华为”,那么“华大智造”就是基因界的“华为海思”。

长期以来,基因测序仪都由美国的因美纳(Illumina)等外企垄断,高昂的采购成本让国内企业苦不堪言。

Illumina成立于1998年,华大基因成立于1999年。过去20多年,这家美国公司和这家中国公司,相继成为全球基因测序领域最受瞩目的两家公司。然而,他们的爱恨情仇早已开启,在中美基因科技的战争里,硝烟从未停止。

华大基因曾是Illumina最大的客户。2010年,凭借来自国家开发银行的贷款,华大基因一口气从Illumina买了128台当时最先进的Hiseq2000测序仪。这使得华大基因的检测成本大幅下降,数据产出快速提升,一举成为全球最大的测序机构。

此时,Illumina开始忌惮华大基因的实力,不仅抬高了试剂耗材价格,还采取断供措施,不再向华大基因出售新的测序仪,并以各种借口拖延已购设备的维修,这让华大基因坚定了其自主研发测序设备的决心。

这段故事,和华为在芯片上的遭遇何其相似。

拒绝“卡脖子”,华大基因在2016年成立华大智造。通过不懈的技术深耕与发展,华大智造的基因测序仪器业务逐步走向成熟,实现产业链上游布局,并且注资持续进行技术迭代和产品创新。如今,基因测序技术已是华大基因与Illumina抗衡的最有力武器。

在华大智造的压力之下,Illumina不得不连续降价,2016年每台测序仪报价仍高达500万元以上;而华大智造测序仪价格仅是其20%,每台零售价只有104万元。

Illumina的全球垄断地位,摇摇欲坠。


狭路相逢 专利战无法得手

为维系全球基因测序产业的霸权,Illumina在失利中开始谋划对华大智造展开“专利”攻击。自2019年以来,Illumina及其子公司在中国境外对华大智造及其子公司、经销商、客户发起的专利、商标侵权诉讼案件多达30起。而华大智造也主动出击,指控Illumina。

去年7月,华大基因及其子公司与Illumina就美国境内所有未决诉讼达成和解,其子公司收到Illumina支付的3.25亿美元净赔偿费。在Illumina的大本营美国获得胜诉,其意义十分巨大,可加速其进入美国市场,有望拉动海外市占率稳步提升。

在2023年基因组生物学技术进展会上,华大智造发布超高通量测序仪 DNBSEQ-T20×2,该产品同时刷新了业内通量和单例成本纪录,将单个人全基因组测序成本降至低于100美元。

这预示着基因科技正走进每个人的生活,也让人们看到了中国在高端器械领域“弯道超车”的希望。

这样的发展速度,让美国政府也坐不住了。


贼喊捉贼 美国惯用伎俩

这不是美国第一次将华大基因列入黑名单。早在2020年,美国商务部就将华大基因的两家子公司列入黑名单。不过,这次美国祭出“基因监控”的理由,实在是说走了嘴,把自己最擅长的盗术安在了别人的头上。明眼人一看便知。

早在10多年前,美国就利用基因技术,以疫苗接种为伪装,在巴基斯坦展开大规模基因收集,致使当地人至今畏惧真正的疫苗计划,对公共健康安全构成长期隐患。

据英国媒体揭露,2011年3月,为了确认本·拉丹的藏身之处,美国中央情报局在巴基斯坦阿伯塔巴德地区开启了一项“疫苗计划”。这个项目明面上是给贫困儿童免费接种乙肝疫苗,实际却是为了从针头血液中收集 DNA 样本。中情局希望通过 DNA 对比,确认本·拉丹的近亲是否藏身于此,进而推测其行踪。

本·拉丹落入美国人手中后,美国不再关心什么免疫接种,当地人提起疫苗接种更是心有余悸,导致多类疾病的免疫计划难以推进。2012年,200多家救援组织联名向中情局抗议,称中情局的阴谋几乎毁掉巴基斯坦境内所有人道主义工作者的信誉。

以脊髓灰质炎为例,许多巴基斯坦人因畏惧疫苗接种而产生抵触情绪,导致巴基斯坦的脊髓灰质炎病例在2014年达到顶峰。如今,全球只有两个国家仍存在野生脊灰病毒流行,分别是巴基斯坦和它的邻国阿富汗,而且大多数病例都来自巴基斯坦。即便十多年过去,在新冠疫情期间,仍有不少巴基斯坦人强烈抵触疫苗接种,对外来医疗工作人员心存芥蒂。

用基因技术监控世界,这是美国政府的“专利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