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们的身体特别热衷于制造DNA,如果不是这样的话,我们也无法存活下去,然而,DNA本身是没有生命的,就是一个有机大分子,而且是不活跃的化学惰性分子,这也是为什么在谋杀现场调查的时候,能从风干了很久的血迹或者精斑中提取到DNA,还能从远古的尼安德特人骨骼化石中提取出DNA。

这种物质神秘而低调,可以用毫无生气来形容,也正因为此,才让科学家们花了那么长的时间才认识到,它们居然是生命最核心的东西。

DNA作为一种实体,存在的时间超乎你的想象,但是它却一直要到1868年至1869年才被一位在德国地宾根大学工作的瑞士科学家米切尔所发现。

米切尔有一次在用显微镜研究手术绷带中的脓液时,在细胞核中发现了一种他不认识的物质,并将其称为核素。但当时米切尔仅仅只是注意到了它们的存在,但却并没有多想,所以没有引起注意。

在这之后的半个世纪中,人们普遍认为,这种后来被称为脱氧核糖核酸物质在遗传当中,充其量只是扮演了一个微不足道的角色。

因为它的结构很简单,总共只有四种组件,而生命是极其复杂的,当时的科学家们认知十分有限,所以他们认为DNA没什么用,只是一种静静呆在细胞核中的物质,而生命所需要的物质,只可能存在于细胞核的蛋白质中。

但是,关于DNA有两个问题是人们是无法轻视的。

第一,DNA的数量众多,几乎每一个细胞核中都有近两米长的DNA,它对细胞的重要性由此可见一斑,尤其DNA在实验中总是出现,特别是在肺炎球菌和噬菌体的这两个实验中。但这只能明DNA这个角色的重要性被前人大大低估了。

第二,有证据表明蛋白质的生成与DNA有某种关系,这对生命来说是至关重要的。但又令当时的人们想不通的是,蛋白质确定是在细胞核之外生成的,如果要说它们是受DNA控制的话,那它们离DNA是在也是远了一点,没有人能够搞清楚DNA到底是怎样将信息传递给蛋白质的。

但今天的我们都知道,这其实是借助一种叫做核糖核酸的物质,也就是RNA,它在两者之间起着翻译的作用,也就是说,DNA和蛋白质讲的不是同一种语言,这在生物学中是有名的怪事。

在将近40亿年的时间中,它们是生命舞台上两个最重要的演员,但却操着两种互不相容的密码,它们需要RNA充当交流媒介,在一种叫核糖体的化学物质的帮助下,RNA将DNA中的信息传译给了蛋白质,并且让蛋白质以此为行动指令。

令人高兴的是,在1909,托马斯·亨特·摩尔根开始折腾果蝇,他和他的团队想在果蝇身上实现特征变异,比如说生出来就缺胳膊少腿,多长出一对翅膀等等,于是杂交出了几百万只的果蝇。

因为果蝇个头小,吃得少,不需要什么经费,很好养,从虫卵到成虫只需要十天,而且只有四队染色体,研究起来也相对简单。

他们对果蝇进行了各种实验,例如化学药品处理,高温处理,用放射线照射,拿X光照射等等,但尽管这么折腾,仍然没有得出他们想要的结果。

当摩尔根快失望放弃的时候,竟然发现果蝇里终于出现了第一个变异,有一只雄果蝇的眼睛是白色的。

后来经过一系列的繁殖实验,摩尔根到了1911年确认白眼的基因位于X染色体上,这就迈出了关键的一步。1915年,摩尔根的实验室,就发现了85种能遗传的突变基因。然而问题并没有完全解决,当人们深入到生物学中更复杂的下一个层次时,便发现基因以及构成基因的DNA很难分离出来,而且也很难探明具体的作用。

直到1933年,摩尔根获得诺贝尔奖的时候,还是有很多研究人员不相信基因的存在,基因到底是什么?它们是真实的存在,还是纯粹的臆想?

摩尔根说这个问题在当时并没有共识。你可能会感到很是惊讶,因为在我们今天看来,基因是细胞活动中起着如此基本作用的物质,而当时居然有很多科学家对它的真实性产生怀疑,迟迟不愿意承认。

但其实这并不奇怪,因为科学家群体恰恰是一群质疑精神最大的群体,也正是凭着这种苛刻的质疑,才能保证我们今天已知的这些知识是可靠的,是可以被后人直接拿来用的。

对于摩尔根那个时代的人来说,从身体上取一个基因下来研究是很荒唐的事。

我们可以肯定的是,某种与染色体相关的物质主导了细胞的繁殖,终于有一个团队在1944年取得了突破,他们让一株非致病的细菌与外来的DNA融合,从而使该细菌产生了永久性的致病能力。

而最后,DNA是在1953年被四位年轻的科学家所破译了,他们认为只要弄清楚了DNA分子的形状,就能够明白它们是怎样工作的,后来的结果也证明了他们的想法是对的。从此,DNA双螺旋结构的分子模型就被他们提出来了。

是不是觉得DNA的探索历程十分的坎坷,没错,科学就是在不断地质疑中崛起的。对于DNA,你有什么想法呢?欢迎来评论区留言。